陜西網訊(記者 袁晨)9月24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發展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填補了我省哲學社會科學工作領域立法空白。
近年來,在省委高度重視下,我省哲學社會科學事業取得明顯成效,形成了一些成熟有效的經驗做法。但仍存在工作體系不健全、投入和保障仍顯不足、學術精品較少、缺乏領軍人才、學科建設布局不完善等問題,亟待通過立法解決。
“《條例》深刻總結我省哲學社會科學事業發展取得的成果,深入分析新形勢下哲學社會科學發展面臨的問題,主要從體制機制、學術研究與學科建設、應用研究與成果轉化、傳播與普及、人才培育等方面作了規定。”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法規一處處長趙虹說。
《條例》明確,黨校(行政學院)、社科院、高校、國家機關研究機構、哲學社會科學類社會組織以及其他從事哲社研究的機構是哲學社會科學發展促進的主體力量,并對哲社機構圍繞重大學術理論、重大經濟社會發展問題開展研究,推動形成原創性、標志性研究成果予以規定。
哲學社會科學機構應當加強延安精神、照金精神、西遷精神等偉大精神闡釋研究。加強秦嶺文化、黃河文化、長城文化、關中文化、黃土文化、漢水文化等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闡釋研究。開展陜甘革命根據地史、周秦漢隋唐文明、考古和文物保護、“一帶一路”等與陜西高質量發展密切相關的特色專題研究。
“《條例》特別列舉這些偉大精神,有利于我省廣大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賡續紅色血脈,傳承紅色基因,在有效宣傳、研究、踐行延安精神等黨的寶貴精神財富的基礎上,立足我省豐富的文化資源、鮮明的研究特色、深厚的學術積淀,堅定信心、鼓足干勁、激發活力、釋放潛能,更加專注于陜西高質量發展和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充分體現出我省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的智慧和力量。”西北政法大學副校長、教授馬朝琦說。
在人才隊伍建設方面,《條例》規定,哲學社會科學工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人才工作部門編制哲學社會科學人才規劃,制定哲學社會科學人才培養、引進、評價和激勵政策,優化哲學社會科學人才隊伍結構,培養拔尖領軍人才,引進高層次人才,構建種類齊全、梯隊銜接、結構合理、專業突出的哲學社會科學人才體系。支持青年人才發展,在課題資助、成果出版、表彰獎勵等方面予以傾斜。
同時,《條例》對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的地位作用、學術倫理和誠信要求等作了規范,要求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應當堅定“四個自信”,恪守科研誠信,遵守學術規范,堅守學術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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