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服務國家對外開放大局、“一帶一路”倡議、人類命運共同體建設需要,加快培養和儲備一批具有國際視野、通曉國際規則、能夠參與國際事務的國別和區域問題研究人才,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留基委)2026年將繼續實施國別和區域研究人才支持計劃。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請各學院積極申報。
一、選派模式
本計劃采取“先立項,后選拔”的項目制選派模式,學校向留基委申報項目,留基委組織專家評審,確定資助項目及選派類別與規模,學校按照獲批項目及人選條件選拔推薦人選,經留基委審核錄取后派出的模式實施。校內申報主體為學院,相關學院完成網報后由學校進行審核推薦。
本計劃每個獲批項目可連續支持三年,三年累計可選派不超過20人。各學院可結合國別和區域研究人才培養需求,依托與國外院校開展的人才培養合作渠道申請項目。同一項目可包含多個留學身份,留學人員可派往不同國別或單位。申報項目合作雙方應有與所申報項目直接相關的前期合作與交流基礎,原則上應簽有尚在有效期內的合作協議,每個申報立項項目的外方合作單位至多不超過5個。
二、實施對象
本計劃主要支持研究“一帶一路”相關國家和地區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領域的專門人才,重點支持“區域國別學”學科建設,優先支持教育部國別和區域研究培育基地、備案中心申報,特別是以上基地及中心研究人員帶課題出國調研、研修或攻讀博士學位,加強國別區域研究;選派擬作為國別和區域問題研究后備人才培養的應屆本科、碩士畢業生出國攻讀博士學位(包括碩博連讀),選派國別和區域問題研究相關專業的在讀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出國進行聯合培養。
本計劃重點資助國別和區域研究各相關專業,既支持針對同一對象國或地區不同學科領域之間協調合作的研究,也支持針對同一學科背景但在不同對象國或地區之間協調合作的研究。
三、資助內容
本計劃資助內容一般為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一次往返國際旅費是指用于資助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出國、結束學業回國的交通費用(各一次);獎學金是指用于資助符合條件的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在國外學習期間的基本學習生活費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費、注冊費、醫療保險費、書籍資料費、板凳費、簽證延長費等。獎學金資助標準及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本計劃對攻讀博士學位人員可提供學費資助,對其他人員不提供學費資助。
四、選派類別
高級研究學者:留學期限為3-6個月,年齡不超過60周歲;訪問學者:留學期限為3-12個月,年齡不超過50周歲;博士后:留學期限為6-24個月,年齡不超過40周歲;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留學期限為36-48個月,年齡不超過35周歲;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留學期限為6-24個月,年齡不超過35周歲;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留學期限為3-12個月,年齡不超過35周歲。
五、申報程序
1. 2025年8月10日前,意向申報學院詳閱本通知以及留基委專欄(https://www.csc.edu.cn/chuguo/s/3780),與國際處聯系,完成《西北政法大學國家公派留學項目制申報表》(附件1)并將簽章后掃描版發送至國際處電子郵箱。
2. 2025年9月10日前,申報學院完成《國別和區域研究人才支持計劃申請書》(附件2),電子版發送至國際處電子郵箱,紙質版經學院負責人簽字蓋章后,連同申報本計劃相關支撐材料提交至國際處。
3. 2025年9月20日前,國際處根據本年度申報情況向留基委申請受理單位項目管理權限。
4. 2025年9月30日前,組織專家評審,評審通過的項目予以校內公示,如無異議,提交學校審定。
5. 2025年10月1日至15日,申報學院完成網上注冊及材料上傳工作。
6. 2025年10月20日前,國際處作為受理單位審核并提交推薦材料至留基委。
7. 2025年12月底前,留基委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公布獲批項目。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王夢琳
聯系電話:18729903005
電子郵箱:oiec_nwupl@163.com
辦公地點:長安校區校務樓B座417室
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