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科研單位: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留基委)2025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指南(項目專欄:https://www.csc.edu.cn/chuguo/s/3460),學校將繼續實施2025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請各相關單位積極宣傳,鼓勵師生申報?,F將項目選派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派計劃
1.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選拔一流師生到國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機構或學科專業,師從一流導師的要求,著眼于培養一批具有國際視野、通曉國際規則,能夠參與國際事務和競爭的拔尖創新人才。
2.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的留學期限、資助期限一般為36—48個月,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的留學期限、資助期限為6—24個月。
3.重點支持留學人員前往教育、科技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實驗室等機構。重點支持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依托國內外導師間已有的科研合作項目/協議赴國外學習。
4.申請人可利用所在單位現有國際合作渠道或個人自行對外聯系落實國外留學單位。
5.資助內容為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獎學金是用于資助留學人員在外學習期間的基本學習生活經費,可用于支付生活費、注冊費、醫療保險費、書籍資料費、板凳費等。獎學金資助標準及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本項目不提供學費資助。
二、申請條件
1.符合《2025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指南》規定的申請條件(詳情請參考: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09)。
2.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5歲(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備扎實的專業基礎,具有較強的學習、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綜合素質良好,學習成績優異,工作業績突出,具有較強的發展潛力。
4.選拔對象:
申請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
(1)我校優秀在讀碩士研究生、應屆碩士畢業生和應屆本科畢業生。在讀碩士研究生和應屆碩士畢業生應具備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應屆本科畢業生應達到校內免試直升研究生水平。
(2)我校正式工作人員。應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在相應工作崗位取得較突出成績、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
(3)申請時應已獲得擬留學單位出具的攻讀博士學位入學通知書(或國外導師出具的正式邀請信)、免學費或獲得學費資助證明。
申請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
(1)我校全日制優秀在讀博士研究生。
(2)申請時應已獲擬留學單位或國外導師出具的正式邀請信及國內外導師共同制定的聯合培養計劃。
5.申請時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同時須滿足留學國家、留學單位的語言要求。
(1)外語專業本科(含)以上畢業(專業語種應與留學目的國使用語種一致)。
(2)近十年內曾在同一語種國家留學一學年(8—12個月)或連續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并達到合格標準。
(4)參加雅思(學術類)、托福、德、法、意、西、日、韓語水平考試,成績達到以下標準: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語達到歐洲統一語言參考框架(CECRL)的B2級,日語達到二級(N2),韓語達到TOPIK4級。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培訓部參加相關語種培訓并獲得結業證書(英語為高級班,其他語種為中級班)。
(6)參加由國外擬留學單位組織的面試、考試等并達到其入學語言要求的,應在外方入學通知書(或正式邀請信)中注明或單獨出具證明;通過其他語言考試達到國外擬留學單位入學語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須提交成績單及外方出具的認可該語言考試的證明。 如果留學工作/學習語言為英語,申請時應達到相關英語合格條件;如果留學工作/學習語言為德語、法語、意大利語、西班牙語、日語、韓語和俄語等,申請時應達到相應語種的合格條件。
三、應提交材料
紙質版材料按以下要求報送,電子版材料網報時根據頁面提示準備(材料說明請參考: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46)。
1.國內導師推薦信(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須提交)
2.外方院校(單位)出具的正式入學通知或國外導師出具的正式邀請信
3.學習計劃(外文)
4.國外導師簡歷
5.成績單(自本科階段起)
6.外語水平證明
7.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8.最高學歷/學位證書
9.在職證明、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證明、個稅證明等(已工作申請人須提交)
四、申報流程
1.2025年3月15日前,申請人填寫相應申請表,連同申請材料紙質版提交所在單位和相關部門審核、簽字并蓋章后,報送至國際處。
2.2025年3月24日前,國際處進行校內資格審核并組織專家評審,通過的申請人予以公示。
3.2025年3月30日前,申請人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s://sa.csc.edu.cn/student)按照要求進行網上申報。
4.2025年4月7日前,向陜西省教育廳報送推薦公函、推薦人員名單及相關材料。
5.2025年5月,留基委組織專家評審后確定錄取結果并公布。被錄取人員一般應在當年派出,留學資格保留至2026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學資格自動取消。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梁茵
聯系電話:029-88182508,19191706620
郵箱:1697066329@qq.com
辦公地點:長安校區校務樓B座417室
附件1.2025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指南.doc
附件4. 2025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常見問題解答.doc
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2025年1月15日